*FW自:http://blog.roodo.com/tseng0529/archives/2573348.html


 


這是2006年11月6日起的最新規定,您一定要知道!





以下列2個狀況為例:

1.從法國出境 (ex:巴黎—台北)
2.從台灣到法國轉機 (ex:台北—巴黎—倫敦)

凡是隨身行李之 液 體、 凝 膠 或 噴 霧 性 的物品,

必須放入透明塑膠袋內(可密封),且每位旅客只限使用一個透明塑膠袋(<1公升)。

至於,航程所需之嬰兒食品,及航程所需之藥品,不在此限。


由於這是歐盟機場最新規定,若需要更詳細內容,可網路上查詢,或出發前詢問您的航空公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寶泥寶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