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牙周病 明年元月健保給付









【台灣醒報記者林怡秀報導】早期牙周病將納入健保給付!根據國民健康局調查,40歲以上成年人中,高達9成有輕重程度不一的牙周病,而依據健保近十年統計,牙周病就醫人數成長了5成,顯示牙周病治療需求逐漸上升。中央健保局將於明年元月推行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符合照護條件的病患可納入健保給付,不必再自費看病。 




牙周病嚴重時將導致牙齒動搖或脫落,降低咀嚼消化的功能,進而對健康造成影響。現行牙周病治療的給付項目中,已包括牙周病緊急處置、牙周敷料、牙結石清除(洗牙)、齒齦下刮除、牙周骨膜翻開術、牙齦切除及基本牙周處置牙菌斑去除等治療項目。

 
健保局表示,其中齒齦下刮除、牙周骨膜翻開術、牙齦切除等項目,近年使用率有上升趨勢,顯示牙周病嚴重病例越來越多,健保局認為,這可能與健保對早期牙周炎給付不足有關,才導致後續症狀加深。 




為落實早期治療,以減少民眾後續口腔醫療疾病費用負擔,健保局將於99年推行「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共編列3.84億元,首先將全口有16()以上牙齒牙周發炎,且有6()顆牙齒以上牙周囊袋深度≧5mm,須施行全口齒齦下刮除治療牙周病的病人納入照護計畫,全年以照護63200人次為目標,完成全部治療需180天,共分三階段進行統合性照護治療。 



健保局表示,計畫將自99年元月起實施,全程牙周統合照護計畫均由健保給付,但是牙周抗生素凝膠、牙周炎凝膠、因美容目的而施行的牙周美容、牙周組織引導再生手術(含骨粉及再生膜等)及牙周去敏感治療等,則不列入給付項目。 


健保局指出,參加計畫的醫療院所的電話、地址等資訊,民眾可上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站及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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