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












































































項         目



金       額



憑      證



一、                免稅額:〈增訂年滿七十歲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可以加扣50%免稅額



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每人77,000



 



年滿七十歲受扶養直系尊親屬



每人115,500



 



二、一般扣除額(標準及列舉扣除額只能擇一申報)



*標準扣除額



單身:73,000


夫妻合併申報:146,000



不需檢附憑證。



*列舉扣除額



捐贈



除對政府或勞軍外,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以所得總額20%為限



受贈單位開立之捐贈收據正本。



人身保險費: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



每人每年最高24,000(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全民健保保費核實認列)



保險收據正本。


服務單位填發之證明(員工自負部份)



醫藥及生育費



核實認列惟需扣除已受保險給付部份。



公、勞保醫院或財政部認可會計記錄完備之醫院收據。



災害損失



核實認列,惟需依法報備扣除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九二一集集地震領取之救濟金除外)



稅捐機關核發損失證明正本。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每申報戶最高300,000(扣除申報儲蓄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



購屋貸款利息單據正本。



租金支出〈新增訂〉


 



每申報戶最高120,000



需檢附付款證明、租賃契約及設籍證明〈可以切結書取代〉



政治捐贈



1.對所有候選人捐贈合計每人最高20,000,且捐贈時間為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才有效。


2.對政黨捐贈每戶不得超過所得額20%且200,000(政黨得票率未達5%者不認定)



受贈人(或政黨)開立之捐贈收據正本。



三、特別扣除額:



 



薪資所得



每人100,000(未達標準薪資全額扣除)



以扣繳憑單認列。



財產交易損失



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可留抵以後三年度扣除)



相關成交價格證明文件影本。



儲蓄投資



每年每申報戶270,000



以扣繳憑單認列。



殘障



每人77,000(殘障福利法規定之殘障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精神病患)



殘障手冊影本或醫生診斷證明。



教育學費



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者每年每申報人25,000(空中大學、專校、五專前三年及已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除外)



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



                                             


 

































































97年度所得稅速算公式:



 



 



 



 



 



級別



綜合所得稅





稅率





累進差額



等於



全年應納稅額





410,000以下



x



6%



-



0



=



 





410,000~1,090,000



x



13%



-



25,900



=



 





1,090,000~2,180,000



x



21%



-



105,100



=



 





2,180,000~4,090,000



x



30%



-



283,300



=



 





4,090,000以上



x



40%



-



655,300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寶泥寶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